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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    移動式起重機以搭乘設備乘載或吊升勞工,其搭乘設備使用前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,目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專業機構有哪些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5-11 11:36

    依勞動部(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)97年6月25日勞安2字第0970145493號函釋,「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」,指置有機械或結構技師,且依技師法規定登記及執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,可逕向下列技師公會洽詢: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(04)22580591、台北市機械技師公會(02)27676570、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(02)87681117。

    類別:危險性機械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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