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次修正旨揭計畫,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之疫情,為減輕中小企業負擔,並藉由醫護專業人員協助推動職場防疫措施,自109年9月1日起,補助對象由原訂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,擴大至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299人以下者,補助僱用(最高補助20萬元/年)或特約(最高補助15萬元/年)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,並修正相關附表。
二、欲申請補助之事業單位,請至本署補助作業管理平台與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(網址:https://osmp.osha.gov.tw/)線上申請,並將申請文件寄至本署委託之專業機構「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」(地址: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3樓),若事業單位有補助相關疑問,請洽上開管理單位(電話:06-2145256分機11-1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