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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性機械設備

    行政院勞委會於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以勞安2字第1000145167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」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9-26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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