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「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」及「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0號、第1141400291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4年5月1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