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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防汛期間,高市勞檢處提醒事業單位應加強落實防汛準備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6-12 09:55

    台灣已進入防汛期,是午後雷陣雨及颱風豪雨的好發季節,根據氣象報導,受蝴蝶颱風外圍環流及熱帶性低氣壓雙重影響,水氣明顯增多,南部及東半部地區有短暫陣雨或雷雨,且有豪雨或大雨機率,今(12)日起至周末將有明顯雨勢。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於山區、鄰近溪水、河川、海岸、其他水域場所及邊坡作業時,易因溪水暴漲或土石流造成撤離不及,致發生溺斃及遭土石掩埋等之重大災害,因此,雇主應提早防範並訂定緊急應變措施,如有危險應迅即撤離,並視情況展開救援。高市勞檢處特別提醒事業單位、廠場及工地應加強各項防災措施,大雨過後作業前應落實檢點等,並強調注意重點事項如下:

    一、屋頂作業:大雨、颱風過後,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,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,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、踏板、護欄、上下設備、安全網、安全帶等防護設施。

    二、有物體飛落、倒崩塌等危害之建築、構造物及廣告招牌: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,加強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、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、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;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,避免強風掀起;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,以免因風壓太大,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。

    三、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:應使邊坡保持安全坡度,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,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,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、機具撤離。

    四、工地塔吊作業: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,並停妥吊鉤及伸臂,將旋轉煞車放開(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、感電等危害),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時,嚴禁使用塔吊作業。

    五、鄰水、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地區作業: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,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、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。

    六、作業檢查:當颱風大雨過後,應對於廠場、建築物、施工架、施工構台、模板支撐、露天開挖擋土設施及吊籠等臨時性構造物及設備實施檢點,若工地有淹水情形,應加強用電安全檢查。

    七、外送作業:外送員於從事外送作業期間,雇主及平台業者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投保相關保險,另於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,即應停止外送作業。

    再次提醒,事業單位不可輕忽致災性降雨的高度危險,應致力安全衛生措施以防止發生職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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