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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勞動部修正「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」第6點、第7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1-23 15:54

    勞動部為落實總統「健康台灣」政策,優良人員區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服務,另新增勞工健康服務優良人員推薦程序及推薦表,修正「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」,歡迎下載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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